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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四部门拟加强汽车创新设计管理,多项新规自 2027 年起实施

一句话结论

工信部等四部门发布汽车创新设计管理征求意见稿,要求 2027 年新增 51 项参数申报,强化安全测试与召回责任。

关键要点

  • 自 2027 年 1 月 1 日起,涉及创新设计的新申报产品须增加填报创新设计、研发测试验证等 51 项技术参数。
  • 征求意见稿要求汽车企业完成综合可靠性、软件功能可靠性、环境适应性等六类测试验证,并附《研发测试验证技术规范》。
  • 针对虚拟操纵件、门把手、新型人机交互系统及大角度座椅等创新设计,发布《汽车产品创新设计技术指南》,要求安全风险评估前置。
  • 企业须强化生产一致性保证能力,发现缺陷主动召回,且不得使用违反道路交通法规的场景进行营销宣传。
  • 企业须健全安全事件记录与研判机制,获知创新设计功能异常或碰撞等安全事故时,需主动开展调查分析。

背景与事实

2025 年 10 月 10 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四部门公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汽车产品创新设计和研发测试验证有关管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该文件旨在提高汽车产品创新设计的安全与环保技术要求,并建立相应的审查评估工作机制。文件明确规定,时间节点设定在 2027 年 1 月 1 日,届时涉及创新设计的新申报产品必须增加填报包括创新设计细节、研发测试验证数据在内的 51 项技术参数。对于在此日期前已取得公告的存量产品,监管部门也要求企业补充报送相关技术数据,以确保监管覆盖的全面性。

在技术验证层面,征求意见稿随文附有《研发测试验证技术规范》。该规范细化了测试维度,明确要求汽车生产企业必须完成综合可靠性与耐久性、结构可靠性、软件功能可靠性、环境适应性、采暖与制冷、防护性能与密封性等方面的测试。这意味着软件定义汽车时代,代码与硬件的物理安全同等重要,软件功能不再是“锦上添花”,而是合规上市的硬性门槛。同时,文件还附有《汽车产品创新设计技术指南》,该指南专门围绕虚拟操纵件、电子门把手、新型人机交互系统以及大角度座椅等当前热门创新点,提出了具体的测试验证要求。指南强调“安全风险评估前置”,要求企业在产品研发设计阶段,必须对有关创新设计在复杂工况、极端场景下的失效模式进行分析,充分识别潜在安全风险。指南明确规定,评估不达标的创新设计不得装车应用,从源头堵住安全漏洞。

针对企业主体责任,征求意见稿提出了严苛的合规要求。企业需守牢产品安全底线,强化生产一致性保证能力,一旦发现产品缺陷必须主动召回。在营销环节,规范明确指出不得使用违反道路交通法规的场景来进行宣传,例如严禁演示未系安全带驾驶或超速行驶画面,这直接限制了部分汽车广告常见的“炫技”式宣传手法。此外,企业须严格履行告知义务,健全售后服务管理体系,必须明示与创新设计相关的售后服务承诺及应急措施。最后,企业需建立健全安全事件事故记录与研判机制,一旦获知其创新设计功能异常等安全事件或发生碰撞等安全事故,必须主动开展调查分析,而非被动等待监管指令。

影响分析

对于中文开发者与从业者而言,这一政策调整意味着汽车软件与电子电气架构的合规成本将显著上升。过去,许多车企在电子门把手、大角度座椅或虚拟按键等“新奇特”设计上追求科技感,往往缺乏统一的安全测试标准。新规实施后,研发团队必须在设计阶段引入失效模式分析(FMEA),将软件功能可靠性提升到与结构可靠性同等的测试权重。这要求汽车电子电气工程师、测试工程师及合规专员具备更强的全链路安全验证能力,传统的“黑盒测试”将难以满足新增的 51 项技术参数申报要求。

此外,营销合规的收紧将影响汽车产品市场策略。车企的市场部门在策划宣传物料时,需更加谨慎地审视使用场景,避免触犯“不得违反道路交通法规”的红线。这可能在短期内限制部分激进的品牌定位表达,但长期来看,有助于建立更理性、以安全为核心的汽车消费市场。对于供应链上游的零部件供应商,新规带来的测试验证要求可能转化为对整车厂交付周期和验收标准的更高要求,进而传导至整个汽车电子产业链的成本结构。

适用边界

本结论主要适用于 2027 年 1 月 1 日后申报的涉及创新设计的新车型及需补充报送的存量车型。对于未涉及创新设计的传统燃油车或结构简单的纯电动车型,其常规申报流程可能不受 51 项新增参数要求的直接冲击,但仍需遵循基础安全规范。该管理通知目前处于征求意见阶段,最终发布的正式文件在测试细节、参数定义或执行口径上可能存在调整,需以工信部最终公布版本为准。此外,该规定侧重于车辆研发与生产环节的合规管理,不涉及车辆上路后的交通执法细节,也不直接约束二手车的交易行为。

孤本观察

此次新规将软件功能可靠性纳入与结构可靠性并列的测试体系,标志着监管视角从“机械安全”向“软硬融合安全”的实质性跨越。编辑认为,这种前置风险识别的机制,将迫使车企在“创新溢价”与“合规成本”之间重新平衡,未来市场上“伪创新”的噱头功能可能因测试成本高企而被削减。

常见问题

2027年起新增的51项技术参数申报适用于哪些产品?

自2027年1月1日起,涉及创新设计的新申报产品必须增加填报创新设计、研发测试验证等51项参数;此前已公告的存量产品也需补充报送。

征求意见稿要求完成哪六类测试验证?

企业须完成综合可靠性与耐久性、结构可靠性、软件功能可靠性、环境适应性、采暖与制冷、防护性能与密封性这六类测试验证。

对虚拟操纵件等创新设计的安全风险评估有什么具体限制?

指南要求安全风险评估前置,需在研发设计阶段分析复杂工况下失效模式,评估不达标的创新设计不得装车应用,从源头堵住安全漏洞。

企业在营销宣传中有何禁止行为?

企业不得使用违反道路交通法规的场景进行营销宣传,例如严禁演示未系安全带驾驶或超速行驶画面,以限制激进广告手法。

新规对未涉及创新设计的传统车型适用吗?

未涉及创新设计的传统燃油车或结构简单纯电动车型,常规申报流程可能不受51项新增参数直接冲击,但仍需遵循基础安全规范。

来源:少数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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