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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汽、东风等车企及中汽协发声明支持中欧汽车贸易磋商共识

一句话结论

中欧就混动汽车贸易达成世贸规则下谅解,多家中国车企及中汽协发表声明表示完全支持。

关键要点

  • 2026 年 10 月 8-9 日,中国商务部部长王文涛与欧盟委员会贸易和经济安全委员马罗什·谢夫乔维奇(Maros Šefčovič)在北京举行中欧贸易投资磋商机制第二次例会。
  • 双方以符合世贸组织(WTO)规则的方式,就混合动力汽车(PHEV/HEV)贸易问题达成谅解并形成多项成果共识。
  • 上汽集团、长城汽车、广汽集团、比亚迪、奇瑞、吉利控股集团及中国汽车工业协会于 10 月 14 日陆续或同期发布官方声明,对磋商积极成果表示支持。
  • 磋商议题涵盖混合动力汽车与电动汽车贸易,成果旨在管控分歧、避免摩擦升级,维护汽车产业链供应链稳定畅通。
  • 各方声明强调,本次共识兼顾了中欧双方产业的现实情况与合理关切,为车企开展长期稳定的贸易投资合作创造可预期的环境。

背景与事实

2026 年 10 月 8 日至 9 日,中欧贸易投资磋商机制第二次例会在北京举行。中方代表为中国商务部部长王文涛,欧方代表为欧盟委员会贸易和经济安全委员马罗什·谢夫乔维奇。经过密集磋商,中欧双方就混合动力汽车贸易问题达成谅解,该谅解被明确界定为以符合世贸组织规则的方式实现。此次磋商并非单一产品议题,而是围绕混合动力汽车、电动汽车等汽车贸易领域的多项成果共识展开,体现了双方在相互尊重、平等协商原则下的共同努力。

作为行业代表性机构与企业,中国汽车工业协会于 10 月 14 日午间发布《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关于中欧混动汽车、电动汽车磋商共识的声明》,对磋商取得的积极成果表示欢迎和支持,并指出此举有助于避免贸易摩擦升级,维护汽车产业链供应链的稳定畅通。随后,上汽集团、长城汽车、广汽集团、比亚迪、奇瑞、吉利控股集团等各大车企在 10 月 14 日当天(依据发布平台 IT 之家 10 月 14 日 20:11 的更新记录)陆续发布了各自的支持声明。

各车企在声明中的侧重点略有不同但核心立场一致。上汽集团对磋商结果表示“高度赞赏”;长城汽车表示将“积极落实相关共识”;广汽集团指出本次磋商确认的原则体现了尊重事实、公平公正,符合世贸组织规则,兼顾各方正当权益;比亚迪强调成果有效管控贸易分歧,为中欧混动汽车贸易营造了稳定、可预期、可持续的合作环境;奇瑞认为共识为中欧汽车产业深化合作创造了公平、可预期的环境,有助于经贸合作向均衡、可持续方向发展;吉利控股集团则赞赏双方通过密集磋商妥善处理汽车贸易分歧所作的努力。这些声明共同构成了中国汽车产业界对中欧最新经贸成果的一致正面反馈。

影响分析

对于中文开发者及汽车产业链从业者而言,这一进展的直接意义在于降低了合规不确定性。此前混动汽车在中欧间的贸易规则悬而未决,导致企业在出口定价、技术路线规划及欧洲市场准入方面面临较高的政策风险。此次以符合世贸组织规则的方式达成谅解,意味着贸易壁垒的设立或调整将回归多边贸易框架的既有法律标准,而非单边措施。这为汽车电子、电池、整车制造等相关环节的从业者提供了更可预测的运营环境,有利于长期产能布局与研发投入的稳定预期。

进一步来看,磋商覆盖电动汽车议题的共识,表明中欧在汽车产业关键领域的分歧管控机制正在常态化。对于关注全球市场的中国车企,这降低了因贸易摩擦突然升级而导致的供应链中断风险,使企业能将更多资源聚焦于技术迭代与市场拓展,而非应对突发性贸易政策冲击。

适用边界

需注意,上述结论主要适用于混合动力汽车及电动汽车在欧盟市场的贸易、出口准入及关税合规场景,且前提是各方严格遵循达成的谅解框架。若未来欧盟内部政策出现非世贸规则框架下的单边新措施,或涉及内燃机汽车、汽车零配件等未在本次磋商明确列出的其他品类,其贸易规则与结论可能不适用。此外,本分析基于当前达成的共识,不涵盖磋商过程中未公开的技术细节、配额具体数值或长期执行机制的潜在变数。

孤本观察

从编辑视角观察,此次多家头部车企与行业协会在磋商结束数日后集中且口径高度一致地发声,反映出中国车企在中欧经贸互动中倾向于通过集体、协调的行业声音来传递确定性,以强化共识的行业落地预期。

常见问题

中欧混动汽车贸易磋商的具体举行时间和地点是什么?

2026年10月8日至9日在北京举行,是中欧贸易投资磋商机制第二次例会。

哪些中国车企和中汽协在10月14日发布了支持声明?

上汽集团、长城汽车、广汽集团、比亚迪、奇瑞、吉利控股集团及中国汽车工业协会。

此次达成谅解的混合动汽车贸易问题基于什么规则框架?

双方以符合世界贸易组织(WTO)规则的方式达成谅解并形成成果共识。

此次磋商共识主要适用于哪些汽车贸易场景?

主要适用于混合动力汽车及电动汽车在欧盟市场的贸易、出口准入及关税合规场景。

哪些品类未包含在本次磋商明确列出的范围内?

内燃机汽车、汽车零配件等未在本次磋商明确列出的其他品类不适用。

来源:IT之家